2007年8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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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人工作受伤损失谁赔
    黄先生问:我是一家装饰公司木匠。一天上午,我因事外出,故委托在另一单位工作的昔日师弟代我去业主家做工。未料,他在劳动中将左手挫伤,造成伤残。问:我要赔偿师弟的经济损失吗?我的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?
    本报作答:你所在的公司可以对此事不承担赔偿责任,你则应赔偿师弟的相关损失。法律规定,中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,只要形成劳动关系,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,适用劳动法。据此,你公司与你师弟之间没有劳动关系。你师弟与你之间则形成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。《合同法》规定,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,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。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,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,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。你师弟作为受托人,在处理委托事务时,只要是因为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,可以向委托人,也就是你主张赔偿损失。